2025年10月17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7:06 来源: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明号

权利人

义务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1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70413号

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陈文忠

抵押权

彩虹南路388弄10号301

(2025)浙0291执116号

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