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7:08 来源: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编号:(2025)甬鄞第(059)号、(2025)甬鄞第(060)号

1、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 邬峰峰、邬一峰 申请继承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单位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单位将予以登记。

被继承人:张珏琴、邬义戴

不动产情况:坐落于朱雀新村152号49幢402的不动产,不动产权证号为浙(2019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8773号。

2、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 江涛、江波、江虹 申请继承不动产,经初步审定,我单位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单位将予以登记。

被继承人:江玉泉、郑雪莉

不动产情况:坐落于东都华庭10幢14号302的不动产,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(2016)宁波市(江东)不动产权第0094567号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(鄞州区蕙江路567号,邮编: 315100 )

联系方式:0574-88229312

公示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5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