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浙(2017)宁波市(镇海)不动产权第0036638号
盛晨阳
镇海区骆驼街道骆兴西路678号东邑锦苑2号1507室
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(2026)浙0291执66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(2026)浙0291执6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0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