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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2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江北)

发布日期: 2026-04-22 阅读次数: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0)宁波市慈城不动产证明第0086884号

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

慈湖人家北区37幢115号603

(2025)浙0205执2034号之二

2

浙(2021)宁波市慈城不动产证明第0066412号

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美慈园9幢29号202

(2025)浙0212执12874号之二

3

浙(2021)宁波市慈城不动产证明第0071064号

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美慈园9幢29号202

(2025)浙0212执12874号之二

4

浙(2022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证明第0017427号

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御湖华苑4幢16号1804、复1804

(2024)浙0203执444号之三

5

浙(2022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证明第0020056号

王雪飞

御湖华苑4幢16号1804、复1804

(2024)浙0203执444号之三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6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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