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4月22日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作废启事(海曙)

发布时间:2026-04-22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2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04500号

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街支行

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井亭家园10幢32号505室

(2025)浙0226执1476号之六

2

浙(2023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98909号

方焕明

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水木清华小区7幢16号103室

(2025)浙0291执1792号之二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6年4月22日